关于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混凝土年度采购项目补遗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07-04 浏览次数:85

关于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混凝土年度采购项目补遗公告

   

       现就“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混凝土年度采购项目”采购文件内容进行补遗,具体如下:

      1. 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.1 条第(2)款业绩要求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(业绩最低要求)原为:提供2022年1月1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以来,任一年度内累计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的混凝土供应合同业绩(提供的不低于累计销售额50%的增值税发票或收到业主转账的收款凭证,未提供,该业绩无效。)

       现改为:提供2022年1月1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以来,任一年度内累计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的混凝土供应合同业绩,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0%的增值税发票(或提供不低于资格审查要求业绩金额的增值税发票),未提供或提供发票金额不足的,该业绩无效。

      2.前附表B 2.2.4商务及技术文件企业业绩要求原为:提供的不低于累计销售额50%的增值税发票或收到业主转账的收款凭证,未提供,该业绩无效。

       现改为: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0%的增值税发票(或提供不低于资格审查要求业绩金额的增值税发票),未提供或提供发票金额不足的,该业绩无效。

      3.删除采购文件第7.3条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第7.3.1款。

注:此补遗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。请供应商及时下载/查收,并按上述对应补遗公告修改。

采 购 人: 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

地    址: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08室  

联 系 人:  余工 、方工      

电    话: 13866130523  、15256002215  



关于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混凝土年度采购项目补遗公告

   

       现就“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混凝土年度采购项目”采购文件内容进行补遗,具体如下:

      1. 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.1 条第(2)款业绩要求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(业绩最低要求)原为:提供2022年1月1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以来,任一年度内累计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的混凝土供应合同业绩(提供的不低于累计销售额50%的增值税发票或收到业主转账的收款凭证,未提供,该业绩无效。)

       现改为:提供2022年1月1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以来,任一年度内累计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的混凝土供应合同业绩,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0%的增值税发票(或提供不低于资格审查要求业绩金额的增值税发票),未提供或提供发票金额不足的,该业绩无效。

      2.前附表B 2.2.4商务及技术文件企业业绩要求原为:提供的不低于累计销售额50%的增值税发票或收到业主转账的收款凭证,未提供,该业绩无效。

       现改为: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0%的增值税发票(或提供不低于资格审查要求业绩金额的增值税发票),未提供或提供发票金额不足的,该业绩无效。

      3.删除采购文件第7.3条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第7.3.1款。

注:此补遗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。请供应商及时下载/查收,并按上述对应补遗公告修改。

采 购 人: 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

地    址: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08室  

联 系 人:  余工 、方工      

电    话: 13866130523  、15256002215